本报讯 (记者 谷爽漪 孙敏)11月17日晨,新区桂鹤小区的郭先生发现家里的暖气不“暖”了,他随即致电热力公司询问原因,热力公司答复:小区内中转站临时停电,造成无法供暖。
“我们已经交过暖气费了,停电却让我们不能享受供暖,这个损失谁来担?”郭先生致电本报热线说。11月17日记者致电热力公司,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停电属于突发事件,责任不应由他们承担。
11月19日,记者咨询了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奎。陈律师介绍,依据供暖合同,热力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因为停电并不属于不可抗力;另外依据《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的相对性,本次事件中的损失,用户也只能要求热力公司赔偿,热力公司可以在赔偿用户之后向电力公司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