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国庆)11月22日,我市在新区人民会堂召开鹤壁“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动员会,将通过组织推荐、联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评选出全市“十大道德楷模”。
此次评选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鹤壁日报社等8家单位联合主办,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精神,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以来,我市在公民道德建设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
据了解,凡在助人为乐、忠于职守、尊老爱幼、诚实守信、理想远大、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取得不凡业绩的我市城乡居民,以及在我市工作的外地、外籍人士或在外求学、工作的鹤壁籍人士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可通过组织推荐、联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向评选组委会提出。推荐自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12月21日至2008年1月10日为评选阶段。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将在本报、鹤壁日报、鹤壁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刊播,接受公众投票评选。
评选结果揭晓后,我市将组织“十大道德楷模”报告团赴县区、企业、学校、农村进行巡回报告,以推动我市公民道德建设全面开展。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推选电话331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