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鹤壁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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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城管以罚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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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1 月 2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管街”上擅设摊点,交过“罚款”继续叫卖
浚县城管以罚代管?

 王磊

  本报讯(记者 王磊)11月19日,一名商贩在浚县关帝庙街口售卖熟食时,被数名身着制服的“城管”拦下。双方经过一番拉扯,“城管”从商贩手中拿走20元钱并留下两张罚单后,径直离去。

  当天下午3时许,浚县县城关帝庙农贸市场北门附近,一位推着三轮车的商贩正在售卖熟肉制品,这时,一辆车身标有“城管”字样的面包车停在熟食摊前,从车里下来数名身着城管制服的人。其他商贩见状迅速离开,于是几名“城管”将熟食摊团团围住,拿走了商贩的秤具并拉着商贩的三轮车不让离开,车上的太阳伞也被人推倒扔在地上。双方的争执引起路人围观。一番交涉后,这名商贩极不情愿地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破旧的10元纸币,一名“城管”接过钱后,从一本票据上撕下两张小票塞到商贩手里,然后这伙人才驾车离开。被罚了钱,商贩显得很沮丧,而一些围观群众纷纷劝他:“交了钱就没事了,还能在这里接着卖。”

  记者在现场看到,商贩得到的两张罚单为“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上面的印章显示由浚县城市管理局市容监察大队出具,执罚人为“孙”。那么,城管为什么罚了款却不清理“影响市容”的违规摊点呢?

  20日,记者与浚县城管局市容监察大队取得联系,该大队办公室一位名叫李学武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帝庙农贸市场所在的黎阳路属于一条“严管街”,但考虑到市场的一些实际情况,他们专门设定了一些时段和条件允许一些商贩在街口临时经营,方便市民生活,规定时段以外时间禁止摆摊设点。可是个别“生意油子”却经常违规在这里摆摊设点,按照规定,市容监察人员可以对此进行处罚,“一罚款他们自动就走了”。

  那么,浚县城管监察人员对商贩罚款20元依据的标准又是什么呢?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是按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执行的,“按规定要罚50元以上200元以下,我们只罚了20元,主要考虑是要构建和谐社会。”这位工作人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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