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城内有一条关帝庙街,商贾云集,十分繁华,被该县城管部门列为“严管街”,规定时段内不准商贩在此驻足叫卖,否则罚款。然而总有一些“生意油子”不守规定,个中原因是奉上罚款便可以堂而皇之在此立足经营了。对此,浚县城管部门坚称罚之有据,而且“考虑到要构建和谐社会”,本该罚款50元~200元,他们只罚了20元(见本报11月23日二版)。
不守规定的“生意油子”与“网开一面”的浚县城管孰为因果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严管街”上的管理不再那么严格,日渐众多的小贩和执法者一道,正在把规定变成一纸空文。原因很简单,因为不守规定能够带来利益——交过罚款,小贩便可以在此地公然叫卖,敛取利润;收了罚款,城管部门多了一笔进项,得到实惠。这或许就是人所共知的“潜规则”吧。
试想,如果包括小贩、城管在内的所有人都恪守“严管街”的管理规定,那么所有商贩和居民的个人利益也将得到保证。如果只罚不管,“严管街”便不复存在。其实,罚款并不是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如果只罚不管,失去了管理,那么罚款也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