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鹏)11月27日上午,我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查获一起不法分子销售野生动物案,他们当场将一只“野鸡”截获,并将它移交市森林公安分局。
市森林公安分局接过“野鸡”后,经过仔细辨认,发现“野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环颈雉(见上图)。于是他们决定把环颈雉在淇河附近放生,让它回归大自然。当日下午3时27分,记者随市森林公安分局工作人员来到淇河,将这只成年雄性环颈雉放生。这只白翅、黄身,拖两根五彩斑斓尾巴的环颈雉努力展翅一飞,眼看就要飞上天,不幸又重重跌落地上。工作人员又让环颈雉试着飞了几次,结果都是跌落在草地上,仔细检查环颈雉,没有发现身体什么部位受伤。
“看来,这次是不能放生了,可能是由于捆绑时间太长了,我们只好带它回去喂养些时间后再次放生了。”该局局长朱元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