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娜)12月9日来自市森林公安分局的消息,在我市开展的“猎鹰二号”行动中,共查获150余只非法驯养和非法销售的野生动物。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维护生态安全,12月4日,我市森林公安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为主的“猎鹰二号”行动。在为期两个月的行动中,将针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猖獗的太行山区、淇河沿岸、汤河水库及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以及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火车站、汽车站和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重点监控。截至目前,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共清查集贸市场3个、饭店16家,查获非法驯养的山鸡50余只,非法销售的野兔45只、斑鸠25只、山鸡7只、甲鱼5只、猪獾2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