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少华 卫珩)为加强对农村弱势群体特别是贫困母亲的救助工作,有关方面联合开展“关爱农村贫困母亲”慈善活动,目前我市慈善总会正在积极推荐救助对象。
“关爱农村贫困母亲”慈善活动,采取媒体与政府职能部门联动的形式,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动员广大企业家、社会团体和个人广泛参与,踊跃募捐,救助贫困,营造“难有所解,困有所帮,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把党和社会的温暖送到贫困母亲家中,让关怀和爱心的力量帮助她们渡过难关,大力弘扬贫困母亲面对家庭困境自强、坚韧、达观的人生态度。
捐款遵照自愿原则,以资金捐助为主。捐赠款物统一汇到省慈善总会的账户,并设置专门科目管理,根据款物筹集情况,由“关爱农村贫困母亲”组委会研究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此次活动全省将从各县区民政部门上报的人选中选取100名救助对象进行资助。
活动时间从2007年11月20日慈善活动启动之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救助对象条件为:户口在农村的母亲;本人或家人患有疾病且无力自助的母亲;其他原因导致生活极度贫困的母亲;面对不幸仍坚韧、达观、自强不息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