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善新)几个月前在新区新世纪广场商业步行街一家商务男装服装店办了张优惠卡(面值1000元),12月11日去该店选衣服时,顾客杨艳阁女士意外发现,店铺生意已换做运动系列服装,店外牌匾也已更改。当杨女士欲拿优惠卡消费时,对方称此卡已作废,在该店无法使用。杨女士顿时一头雾水。
杨女士向记者反映,2007年5月6日,因为她的朋友比较喜欢该店的商务男装,加之这家店的一名女售货员竭力建议办张优惠卡(拥有优惠卡后就随即升为该店的黄金会员,在该店消费打折),她朋友感觉既方便又合适,于是就买了一张。卡上盖有公司公章和经办人的印章,但并未注明卡的使用截止日期。
据杨女士讲,优惠卡还没用过一次,第一次持此卡消费就碰壁了,还在该店弄得很难堪。店员称,他们不是同一个老板,该店是原来老板转让给现在老板的,现改售运动服饰了,一切优惠卡均在该店失效。
就杨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于12月12日下午持此卡到该店铺调查。当记者向店员问及门店原来老板去向时,她们皆以刚过来上班、以前事宜不清楚、需询问现在的老板等话语回应,并且都不情愿提供现在老板的联系方式。当记者向店员表明来意时,其中的一个店员才勉强提供了店铺现在老板的联系方式。随后,记者联系到了现做运动服饰生意的李先生,他告诉记者,他现在的店铺是今年9月份从一张姓老板那里转接的,双方仅签了个店面转接合同,前一段也曾有许多原店铺的顾客持优惠卡找过他,但他都表示以前店铺遗留的问题与他现在的店无关系,至于张老板的去向,他也不知情。当记者索要张老板的电话时,李先生透露,原店好像亏本,张老板很有可能为了逃脱遗留问题的责任才不给任何人留联系方式。
“原店铺在转让时也没公告公示,现在优惠卡没用了,难道预存的钱没消费就泡汤了吗?”就杨女士的烦恼,记者咨询了市消协人士,他们认为,从诚信经营方面说,店主变更应做好善后工作,将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原来的店主应承担兑换责任。消费者可到工商局查一查营业执照,还应弄清原店主与新店主的合同转接关系,如果执照没变更,即便找不到原店主,新店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假如执照变更,而且原店主不露面,消费者维权比较麻烦。
河南大正永衡律师事务所王振宇律师建议,消费者可根据工商档案查询情况,向原店主和原实际经营者主张权利,如果新老店主在法律上没有关系,新店主可以不承担责任。“消费者要是无法联系到原店主和原实际经营者,可以向警方报案,请民警出面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