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 凯)12月19日,鹤壁市2007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正式开始,有意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30日前完成全部申报工作。而申报拥有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和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将受到重视。
本次申报工作主要由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完成单位所在地的科技局负责推荐。推荐的候选项目必须于本月30日前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并持有肯定性结论。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材料除需纸质材料外,还必须有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科技成果鉴定资料(合订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另外,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