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新区李先生来电反映:他是新区市直机关3号院物业办的工作人员,负责该小区2007年物业管理费(每月12元,含小区卫生、保安及绿化等费用)的征收工作,有少数居民硬是不交,多次登门催要无果。他认为,小区居民已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个别居民无故不交物业费是说不过去的,也不可理解。他建议房管部门应对那些既对物业工作无意见而又不交物业管理费的居民制定相应措施。
记者 刘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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