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电视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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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摸摸
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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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转眼又是年底,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在忙碌,但是有一部分人也会随着您忙活起来,那就是小偷。本文为大家讲几个小偷的故事。

偷偷摸摸
的故事


  见义勇为 正当防卫

  2005年8月在深圳市梅园路公交车站发生了一起案件。发生争执的是4个人,其中3个是小偷,他们在行窃时被一名年轻男子制止,随后发生了厮打,抓小偷的男子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剪刀将3名小偷刺成一死两伤。深圳罗湖刑警大队也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案子。关于伤人这件事,罗神贵说他是一个武术教练,练就了一身不凡的剪刀功。那天他是带着剪刀去上课的,而且他是在遇到3个小偷拿着匕首围攻他一个人时才拿出剪刀自卫的。

  罗神贵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深圳警方刑事拘留,抓小偷竟然出了这样的事儿,这在深圳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大家议论纷纷。罗神贵认为自己是见义勇为而且是正当防卫,不应该对小偷的死负责任。而小偷却认为罗神贵伤人不对,因为就算是抓贼他也应该有更好的处理办法。罗神贵和两名小偷被拘留的同时,检察机关也进行了调查。最终,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认为罗神贵故意伤人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罗神贵走出了看守所。

  私下报复 触犯法律

  2002年8月的一个凌晨,在浙江永康市夏溪村村口,村民发现电线杆上绑着一个年轻人。原来这个年轻人在偷盗时被抓住送到村民自己组织的护村队里,之后被绑在了电线杆上示众。就在大家围观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村民发现被绑住的年轻人慢慢没有了反应,这才有人拨打110。警方把小偷送到医院之后,医生说已经回天无术了。经调查小偷的死亡是被殴打所致,村上的3名护村队员就是打死小偷的人。

  3名护村队员认为自己被抓非常冤枉,夏溪村的400多名村民也因此联名向检察机关上书,认为3名护村队员的行为是有功无过的。虽然接到村民的联名状,但当地检察院认为3名护村队员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2003年8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3名护村队队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0年和3年。

  偷食“毒”桃 农药惹祸

  2004年6月,云南省马龙县村民沈运东在干农活的时候偷吃了邻居范金焕家的桃子,顺手又摘了几个带回家给一家老小尝个鲜。结果没想到桃子上刚打过农药,一家人因此中了毒,花了8000多元才保住了命。8000多元钱对于沈运东一家来说可是个大数字,他左思右想决定找桃园的主人范金焕商量。

  正当两户人家为医药费的事争执不下时,村上又有几个农药中毒的村民,也是偷了范金焕家的桃子闹的。由于中毒人数已经达到了9个人,当地派出所还专门进行了调查,结果认定范金焕没有故意投毒的嫌疑,不承担刑事责任。这让范金焕松了一口气,但没两天,中毒的村民竟把范金焕告上了法庭。2004年7月,马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桃子的主人范金焕尽管没有故意投毒,但她使用的剧毒农药按照当地的规定不能直接喷洒在水果蔬菜上,所以应当承担9名中毒者40%的医药费,其余医药费由偷桃子的人承担。

  追贼丧命 依法反扒

  栗大妈家住在四川成都,2005年她去北京看儿子。儿子儿媳到火车站接她,可刚出北京西站,儿媳感到有人在偷自己的包就喊了一声,栗大妈的儿子看到有人掉头就跑,马上追了上去,可这一追半天没回来。后来打电话得知儿子正在一家医院抢救,当栗大妈和儿媳赶到医院时,儿子已经不行了。原来栗大妈的儿子想抓住小偷,跑得过快,因为身体无法负荷而致命。

  小偷认为自己虽然动过栗大妈儿媳的包但并没有偷到钱,也没有对栗大妈的儿子动手,所以栗大妈儿子的死和他是没有关系的。2007年5月,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场盗窃案。栗大妈的儿子为了抓小偷没想到竟出了这样让人难过的事情,尽管小偷最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毕竟换不回人的生命,所以抓小偷也要量力而行,保障自身的安全仍然是第一位的。因此在抓到小偷的时候扭送到公安机关或者是拨打110,交给有权力处置的机构去处理。

  本文素材由央视《道德观察》栏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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