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监会在北京公众教育服务区举办了公众金融教育讲座,来自银监会和商业银行的理财专家们就“如何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个人投资理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近年来,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不断推陈出新,但同时,由于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对投资理财产品风险认识不足或银行营销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有关银行客户在银行卡、网上银行、ATM机、基金投资、外汇买卖等方面遭受损失的案例不断增多。另外,一些不法分子、不法机构还利用人们的致富心理,打着投资理财的幌子,设置投资陷阱,编造“一夜暴富”的神话,非法集资,骗取人们的资财。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特别指出,广大消费者进行投资理财时,一定要树立正确的观念,避免走入误区。银监会提醒消费者,至少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1.银行理财≠储蓄存款
虽然银行理财产品相对于股票、基金更为保守(稳健),但本质上是金融投资产品,并不是储蓄存款。是投资就必然有风险,理财产品购买者要承担“买者自负”的风险。即使是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也可能存在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这与银行传统的储蓄业务有着本质的区别。
2.预期收益≠实际收益
大多数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与所投资标的的市场表现挂钩,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预期收益通常是在以往经验数据基础上预测的,最高预期收益更是在理想状态下的结果。由于金融市场变幻莫测,理财期满最终实现的收益,很可能与预期收益有偏差。
3.口头宣传≠合同约定
一般情况下,理财产品的责任和义务应在产品购买合同中约定。对于自己不能完全理解的理财产品,不要光听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就草率作出购买决定,即便产品说明书及理财合同的条文很难理解,也请务必仔细阅读,对于没有把握的,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员。
4.别人说好≠适合自己
理财产品千差万别,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自己的。高风险的产品可能带来高回报,但对于那些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人,这样的产品并不适合,不应该只看到别人的高收益,而忽视了遭受损失的严重后果。投资者应正确评估自己,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5.投资理财≠投机发财
投资理财是一种长期的、理性的、专业化的投资行为。不能将投资过多集中于单一产品,导致风险过于集中;更不能听信无风险、高收益、“一夜暴富”的神话,否则往往会落入非法金融机构的陷阱而血本无归。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特别要求,2008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做好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重视并切实做好客户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理财营销人员资质管理,加强理财业务售后服务管理,同时对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宣传材料要进行科学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及高管层要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将投资者教育放到与产品营销同等重要的地位。
(王智 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