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晓红)1月16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去年开始建设的200所标准化村卫生所日前已通过省卫生厅验收组验收,陆续投入使用,受到村民的欢迎。
标准化村卫生所的建设以村集体为主,资金由省、市、县(区)、乡(镇)四级筹集,建设用地由村集体无偿提供,建成的标准化村卫生所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只能用于乡村医生为本村村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不得挪作他用。每个标准化村卫生所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值班室五室分设,并与家庭生活区分开设置;配有部分专用的医疗器械设备和设施。建成后的标准化卫生所负责承担本村村民的合作医疗,计划免疫,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与管理,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应对等卫生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300所标准化村卫生所,其中2006年建成100所,2007年建成200所。去年11月份,市政府决定再投资80万元,新建240所标准化村卫生所。届时,我市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将达到540所,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61.43%,大多数农民不出村就可享受到贴心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