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网站公布了“2007年中国主持人商业收入排行榜”,中国的“名嘴”们一夜之间成为路人皆知的“富翁”。黄健翔以大约4000万元的年收入位居榜首,李湘以约3080万元的商业收入排名第二,杨澜、陈鲁豫、汪涵、何炅、谢娜等均榜上有名。
“2007年中国主持人商业收入排行榜”前十名中,李湘以3080万元年收入位居榜眼,她曾经的黄金搭档何炅紧随其后,以约2070万元年收入位列第三,汪涵以1320万元名列第七,而谢娜则不甘示弱地以830万元收尾。在这份榜单中,有4位都是湖南电视台的主持人。很明显的是,湖南电视台对这4位台柱主持也都采取明星化的包装方式,出唱片、代言产品、拍广告、接拍影视剧、甚至成为明星教授。据记者了解,在“走穴”方面,湖南电视台很少对他们加以限制,只要和领导沟通过并安排好工作,出去拍广告、主持晚会等“圈钱”活动都被允许,这也是促成他们高收入的直接原因。
某媒体还就此估算了李湘的财产收入:主持人工资,北京电视台60万元/年+湖南电视台=120万元/年;走场演出,每月各种主持走场收入几十万元(以保守数字30万元为基数)/月×12个月=360万元/年;广告代言,100万元×10=1000万元;房产,旧别墅2000万元+新别墅1800万元=3800万元。对此,李湘的经纪人谭先生表示该榜单从广告收入、商演收入、工资收入、其他收入四大板块来综合评估一个主持人的总收入这种方式,他并无异议。至于数字“精确”程度,因为这是主持人品牌价值的一部分,属个人隐私不便透露。而李湘则称:“我不知道这是谁评的榜,也不知道是怎么评出来的。写5000万元、1亿元的都有,有点夸张了。”不过,李湘没有直接否认3080万元的收入。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