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新区李先生来电反映:他是新区新世纪花园的住户,前不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市热力公司通知,从1月20日开始向小区供暖,但此前有5天时间为试暖期,并没有真正开始供暖,而业主缴纳的暖气费却从1月15日开始计算。对此他和许多业主感到不理解。
新世纪花园物业办回复:1月15日热电管网正式开始向小区供暖,市热力公司是按照始供之日计算收费的,而且针对的收费主体是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此前由于小区供暖管道多年未用,管道试暖需要一定时间,而且用户对供暖期限需求也各有不同。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均按照两个月的供暖期向用户收取供暖费。 记者 刘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