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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候选人事迹简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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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2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候选人事迹简介(一)

(候选人投票编号按姓氏笔画为序)

  鹤壁市

  “十大道德楷模”候选人事迹简介(一)

  (候选人投票编号按姓氏笔画为序)

  

  01 王小云 女,1946年9月出生,汉族,山城区鹿楼乡西鹿楼村村民。1994年,她的儿媳张凤云下肢瘫痪,失去了自理能力。从那时起,她便担负起照顾儿媳的责任。14年来,她为儿媳洗衣做饭、擦身梳头、端屎端尿,悉心照料。为让儿媳增加户外活动,在家境困难的情况下,她专门买了一个轮椅,夏天把儿媳推到树荫下乘凉,冬天推到室外晒太阳。冬夜漫长,她就把火炉挪到卧室,让儿媳暖暖和和地看电视,儿媳熟睡后,她才到儿媳床边放置的小木床上躺下。儿媳为了不给婆婆添麻烦、不再拖累这个家,曾经动过轻生的念头,她发现后便天天开导、安慰儿媳。她的大爱深深感动着家人和街坊,每当她忙不过来的时候,她的二儿媳和邻居都主动来帮忙。她多次被村“两委”评为“好婆婆”。村里人都说:“这位婆婆真好哇。”

  

  02 王利云 女,1961年11月出生,汉族,市陶瓷厂下岗职工。她出生在一个军人家庭,1998年下岗后,她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在摆地摊做生意的同时,她加入了拥军的队伍。后来,经过考察,她召集26名下岗职工,在红旗商场经营起了“拥军优属一条街”。自1999年“八一”建军节起,她就经常到驻地部队进行慰问。她还长年照顾着淇县黄洞乡一位在淮海战役中伤残的军人贾清山和他的妻子陈桂莲。多年来,她照顾、接济过多位孤寡老人。她先后获市“巾帼创业带头人”、市“三八红旗手”、市“五一劳动奖章”、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十大贡献人物”等荣誉,当选山城区七届人大代表。

  

  03 王志丽 女,1987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预备党员,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07级(2)班学生,外语系大学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在学校,她勤奋好学,长期坚持勤工俭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初高中时,家境并不富裕的她省吃俭用,经常为贫困学生交班费、充饭卡、购买学习资料和生活用品。有一次,她路过淇滨区岔河村,发现该村小学的学生挤在两间破旧的教室内,没有一件体育用品,她就把1300多元钱捐给了这所小学,还捐赠了部分图书、文具和体育器材。她多次到“五保户”和孤寡老人家义务劳动。每逢假期她都去捡破烂,攒钱捐给淇河太极图风景区和灵山风景区。她曾获市“2006年第二季度十件好事”、“2007年年度市十佳好事”、“2007年市优秀共青团员”、“2007年省级三好学生”等荣誉。

  

  04 王建设 男,1958年6月出生,汉族,鹤煤集团铁运处工电段四工区养路工。1985年他和患类风湿病的姚静芝喜结良缘,22年来,他和妻子相亲相爱,不离不弃。妻子瘫痪在床15年,从每天的吃、喝、拉、撒、睡,到每天为妻子按摩、翻身、换药,他都悉心照料。为了增添家庭的欢乐气氛,他经常给妻子讲生活和工作中的趣事。妻子的双手萎缩不能干活,他就包揽了全部家务,还学会了一些针线活。为省钱给妻子买药治病,他舍不得给自己买件新衣服,上班下班都是一身工作服。他有一个信念:既然走到了一起,就应当成为生活的伴侣和相互的精神支柱,妻子身体的痛苦我替不了,可我决不能让妻子的精神再受到创伤。他妻子说:“是建设支撑我活到了今天,他是我的精神支柱。”

  

  05 牛瑞敏 女,1953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市第二中学工会主席、中学高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是她一生的追求。从教32年,她始终把教书育人当做自己的最高责任,用自己的爱心去温暖学生。她注重以德育人,在每届学生中成立“学雷锋小组”,经常组织学生到车站、医院、敬老院打扫卫生、表演节目。对有缺点的学生,她在批评教育的同时,用慈爱的心去感化抚慰。冬天,她把家里的毛衣、棉袄、大衣送给来不及回家换衣服的住校生;中秋节,她买来水果月饼送到学生寝室;有的学生拿不出学费,她就替学生垫上。2000年6月,她不幸患了癌症,手术后不到一个月,她就回到了工作岗位。她先后荣获省“劳动模范”、省“德育标兵”、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三八红旗手”、市“优秀教师”、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06 邢天成 男,195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在法院工作期间,他坚持以“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繁荣”为己任,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办案过程中。他注重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有107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得以调解。他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对未成年罪犯依法进行庭审教育的同时进行回访,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刑事审判第一庭先后五次荣立集体二等功,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先进政法单位。他荣记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曾获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全省法院“优秀复转军人”、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07 刘彦伟 男,1979年11月出生,汉族,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交警协管员。2007年12月11日,他在执行任务时,发现一辆违规行驶的捷达轿车,他立即站到路中间打手势示意停车,这辆车不但不听指挥,反而向他撞来,被撞倒在轿车引擎盖上的他,一手抓住雨刮器,一手拍前挡风玻璃,高喊“停车”,车辆驶出500多米才被迫停了下来。他的果敢行动,保证了任务的完成。2004年的一天中午,他正在值班,发现一名刚刚实施过抢劫的嫌疑人骑摩托车疯狂逃窜,他和队友冲上前去,将其抓获。2007年9月,他还帮助一对外地夫妇找回了出走的女儿。参加工作7年来,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助人为乐,多次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

  

  08 孙炳良 男,1969年6月出生,汉族,浚县新镇镇东枋城村人,市肢残协会副主席、浚县政协委员。8岁那年,他因患骨髓炎致使左下肢残疾。自强不息的他,学完初、高中课程后,又到郑州等地学习家用电器维修技术和电子理论知识,取得了全国家用电子产品维修中级证书。回村后,他就在家里帮助群众维修家电。1994年,他在县城开设“炳良家电维修中心”,并连年参加县残联、团县委等组织的学雷锋义务维修送科技下乡活动,义务维修电器累计5000多台。为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就业,他创办家电维修培训学校,十多年来共培训学员3600多名,其中免费培训800多名残疾人,减免培训费共计58万元。如今,他开设的家电销售中心,发展成了集培训、维修、销售于一体的经济实体,走出了一条残疾青年的自强之路。

  

  09 杨碧云 男,1941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退休干部,山城区长风中路社区公安局家属院居民。他所在的家属院临近长风路,居民和附近商户都来家属院厕所方便,厕所每天都是臭气熏天。从市公安局刑侦科科长岗位退下来的他看到这种情况,就自费购买了胶鞋、铁铲和扫帚等工具,主动担负起打扫厕所的义务。蝇虫多的时候,他掏钱买药喷洒。不论春夏秋冬,每天上午8点多就开始打扫,往往是清扫一遍就累得满头大汗。去年8月的一天,他在清理粪池时,不小心被预制板砸伤了脚。妻子想让他歇几天,他说:“这么热的天,厕所不打扫咋行!”随后,他就拖着伤脚扫起了厕所。他连续7年义务打扫公厕的事迹,受到人们好评。在他的影响下,该家属院邻里和谐,互帮互助蔚然成风。

  

  10 李云富 男,1963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内科主任、内科党支部书记,主任医师。他从医20年来,礼貌行医、热情服务、视病人如亲人,不论年龄职业都一视同仁,把解除患者病痛当做自己最大的快乐。只要有病人,他总是随叫随到,几乎没有休息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为了病人,他常常无暇顾及自己的身体,一次高烧39℃,他边输液边坚持工作。曾有多次,病人家属出于感激之情,给他送来现金或礼物,他都婉言谢绝了。病人送给他的锦旗挂满了科室,表扬信塞满了抽屉。他曾获省“新长征突击手”、省“青年岗位能手”、省“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市“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11’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五一劳动奖章”、市“十佳公仆”等荣誉。

  

  11 李永福 男,1939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淇滨区大赉店镇小八角村人。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党的农村政策,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从大赉店镇供销社退休的他,在自家临街的墙上制作了两块黑板。10年来,他自费订阅报纸和刊物,从电视和报刊上摘抄党的方针政策、民族风俗、灯谜及有关资料,义务出板报260多期。他还义务为群众书写对联、修理自行车和家电、维修凳子、编制塑料提篮,帮助村民解决矛盾纠纷。他主动帮助村“两委”开展工作,几年来义务刷写、粘贴墙壁标语120多条,仅书写标语一项,就为村集体节约资金2000多元。他还帮助村民小组整理账目,就连一些打井、挖沟、修理街道的体力活,他也抢着干。他的事迹深受村民好评。

  (下转第四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发挥道德楷模的引领作用,形成全市人民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激励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生态”新鹤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奋斗,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鹤壁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在全市开展了“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各级党组织和宣传部门的大力宣传和组织下,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经过县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各级党政机关层层评选推荐和媒体推荐、联名推荐、自荐,全市共推荐“十大道德楷模”人选73名。市活动组委会通过审看材料和多方了解情况,初选出25名考察人选,经过推荐单位组织考察、公示并征求纪检、信访、公安、妇联、计划生育、村委(居委会)等部门意见,市活动组委会实地考察、认真评审和集体研究,筛选出20名“十大道德楷模”候选人。现将候选人事迹简介对社会公布,请广大公众参与投票评选,从中推选出“十大道德楷模”。各级党组织和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和投票工作。投票时间为:2008年1月25日8时~2月5日12时。投票方式有3种:(1)填写《鹤壁日报》、《淇滨晚报》刊登的选票;(2)登录大河鹤壁网或鹤壁宣传网进行网上投票。(3)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可通过短信投票。

  

  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

  200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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