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鹤壁新闻/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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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诱惑背后的猫儿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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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2 月 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陷阱诱惑背后的猫儿腻

  随着春节的临近,办年货的热浪越来越高。为了过一个快乐幸福的鼠年春节,人们不约而同要“奢侈”一次——给老人添些保健品,给孩子买新衣服,购置些吃的用的等。许多经营者揣摩消费者心理,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大力促销。然而天上掉馅饼的事少有,脚下陷阱害人的事常有,个别不法经营者设下所谓中奖、优惠之类的圈套诱骗消费者,一时间市场内鱼目混珠,良莠不齐……

  看得见的诈骗

  

  赤裸裸的欺骗

  1月18日,新区手机尾号是9138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一家商店给孩子买了块绿箭牌口香糖,回家后打开包装一看,有文字提示他中了大奖——一辆小轿车。当张先生按照联系方式询问如何兑奖时,对方声称,要么张先生到广东兑奖点,把车开回去;要么先邮过去1000元,由他们出钱找拍卖师,采取拍卖方式拍卖轿车后将钱寄来。张先生害怕是骗局,想先拿钱,与对方几经交涉都没有什么结果。1月19日,记者电话联系了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他们当即指出,那是骗子打着大奖的幌子来欺骗消费者。该工作人员还称,近期他们发现仍有不法分子利用箭牌产品或名义进行“中奖”诈骗活动。一些不法分子在“奖券”中向持券人许以各种丰厚奖品,并通过电话授意消费者向其指定账户汇去各种名目的领奖费用。该公司早就郑重声明:“本公司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对不法分子的上述欺诈活动及其产生的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并且该工作人员还说公司已经分别在http://vsearch.cctv.com和《大河报》等媒体上发表声明,提醒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

  优惠卡、代金券等闪亮登场

  一位夏姓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07年4月在山城区某美容店办了一张优惠卡,当时正值该美容店开业之际,办理面值400元的美容卡另送100元,且还能享受8折优惠。夏女士很是心动,毫不犹豫拿出400元办了一张卡,还当场签了一份销售优惠的合约。由于平时工作比较忙,她仅在该美容店消费了3次,花了370多元。去年12月17日,当她再去该美容店美容时,却发现这家美容店已经变成了一家小饭馆。在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受理中心记者了解到,我市多家超市和商场都开展有优惠卡积分活动,承诺积到一定的分值,会赠送洗衣粉、卫生纸、食用油、电磁炉等物品。此外,某些超市和商场还会借着开业推出代金券、购物券等来刺激消费者,用这种方法来笼络消费者,实际上这些代金券、购物券等是违法的,希望消费者不要上当。

  借猎奇心理,摸奖撞大运

  去年12月,山城区一家商场为庆祝圣诞节,搞了一次摸奖活动,奖项共分9个等级,消费者只要付2元,就可以去尝试一下自己的运气,“保证人人都能够获奖”,小到一袋方便面,大到“捷达”自行车,并且保证当场兑现,还说这9个等级奖项的奖品不定,有可能九等奖是剃须刀,一等奖是方便面。很多市民对这种结果未知的摸奖方式大感好奇。2元钱买不了什么东西,可是摸奖摸出来的结果却满足了人们的好奇心。那次摸奖兑现的奖品以方便面居多,只有少数几个人摸出来了剃须刀。现场一位消费者说:“都快一个上午了,还没有见自行车‘花落’谁家。”

  

  看不见的陷阱

  

  奖品广告误导

  某商场为宣传其产品,介绍产品时说箱箱有奖,消费者参加后才发现实际上是必须购2箱以上饮料才能中奖。还有消费者反映,得知一商家的促销宣传承诺购物满50元可以免费抽奖,并有精美礼品相送,便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购物,结果发现所谓“精美礼品”不过是一个价格低廉的小纪念品。

  奖项缩水没商量,想说爱你实在难

  新区的吴先生曾经抽中了到海南七日游的大奖。他按主办购物抽奖活动公司的要求准备了相关旅游手续和物品,可活动期限快到了,却接到举办单位的通知,说是由于资金、人数等各方面的原因,中奖者只能到信阳鸡公山小玩两天,实在抱歉。

  自定规则太随意,格式条款逃责任

  一些商场搞购物赠物活动时,宣传的赠品与实际赠品不一致,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并且以广告写有“赠品以实物为准”或者“本活动解释权归某某所有”来搪塞。曹先生曾参与了某商场购手机送打印机活动,交完钱取的赠品偏偏没有价值较大的彩色墨盒,商家宣称“在广告上已注明只送打印机,没有送墨盒的说法”。

  购物抽奖不透明,奖项设置无人监督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每次促销购物活动中大奖数不胜数,举办者利用诱人的奖项和高中奖概率吸引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虽然商品销量上去了,但很少听说举办者公布中奖结果,究其原因就是没有监督机制。

  藏头露尾躲承诺

  不少经营者在促销活动前期的宣传很诱人,到了该践诺时却想尽办法能躲就躲。一消费者参加某火锅店吃100元返50元的活动,持返券消费时因店内客人多而未能消费成。待其第二天再去消费时,却被告知已过期,因墙上有不明显小字写着“限当日用,过期作废”。

  活动期间改奖项

  一消费者参加当地打电话、存积分、换话费活动,当积攒到10000分兑换700元话费时,公司单方面将奖励改成了兑换手机。

  虚搞活动,画饼充饥

  为吸引消费者,有的经营者只是画一张“饼”骗消费者上当。如有的超低价物品限卖活动,消费者如约前往时却被告知低价物品已卖完,即使是在约定时间第一个到也会遇到如此回答。一位张女士很生气地告诉记者,某家商场打出广告,原价1000多元的冰箱只卖几百元,并且是双开门的,她就将已订购的冰箱退了,准备换到做此广告的店里买。但到商场一看,广告宣传的冰箱其实是单开门的,而且价钱也没有降。

  促销背后圈套多

  商场打折、返券愈演愈烈,高返券、低折扣必然对消费者产生巨大诱惑。然而,精明的商家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低价背后的数字游戏让人一时难以明白,尤其是返券设立的连环套规则,往往让消费者不胜其烦。而打折品、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家常常拒绝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法律责任。

  返利卡哄人玩

  一些商家为了长期拴住顾客,推出各种名称的返利卡,但当消费者认认真真攒了一年的积分后,得到的实惠却往往令人啼笑皆非。

  抵券成废纸

  有两家超市联合举办的购物券可以冲抵现金在超市内使用,当消费者持券购物时,却被商家告知购物券不能使用了,原因是由于当初两家超市签订合约时,他们只负责15万元的购物券,他们现在已经是超额完成了兑换业务。

  

  市民对不同促销手段的态度

  

  一位马先生说,像“买100元送100元”等形式的返券诱导消费者循环消费,这种方式乍看起来和商品打折一样,而实际上是必须购满商家规定额度的商品才称得上是赠券,消费者为了获得代金券,不得不再买东西凑整。而且代金券购物不找零,顾客经常需要添加一定数量的现金才能使用,于是在不知不觉中按照商家设置的方式完成了循环购物。对于积分返利,当消费者购物达到一定数额,就可领取一张积分卡成为会员,消费者为获得会员资格往往要先消费上千元甚至更多,获得打折的幅度却较低,一般为9折~9.5折。而且会员卡、积分卡在使用过程中,不少商场还以特价、打折不参加活动为由拒绝消费者按约定享受折扣,消费者因此得不到真正的实惠。

  新区王女士认为,免费品尝、免费试用、免费拍照和免费赠送等活动,最能诱使消费者陷入商家设定好的所谓免费程序难以自拔,然而这些程序的终端仍是有价消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消费者做免费美容,当美容服务进行到一半时,会被告知免费的只是服务,所用产品并不免费。一些商家开展特价、免费促销活动,特别是超低价倾销、限时抢购时,大量人流涌来,容易引发哄抢、挤踏事件,也给小偷创造了作案条件,带来了不少的安全隐患。

  但是也有少量市民认为,促销活动是好事,它可以让平时可望而不可求的商品从“贵族”变得平民化,促销活动期间可以用少量的钱买到更理想的物品。

  

  工商部门的意见

  

  为了尽量减少消费者在商业促销活动中受到的损失,市工商局12315向消费者特别提示:要理智购物,返券多,真正能得到的实惠并不一定多;还要货比三家,选择质优廉价的商品;小心免费陷阱,商家推出“免费”的最终目的是有偿销售;对赠品要当面检查清楚,看是否过期或符合不符合质量标准,并要求销售人员在有效票据上注明赠品名称、型号;参与购物抽奖活动前问清规则,以免掉进多重消费连环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现价格欺诈行为要及时投诉或举报,当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与经营者交涉;赠品有问题仍可要求商家承担责任,商家送的赠品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规范管理 刻不容缓

  

  促销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赚钱,我们都知道挣钱需要通过诚实合法经营,像市场上一些不负责任的促销,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不正当竞争,其最终结果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市场也需要和谐,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行规范,建立一套可行的制度,加强监督,让形形色色的优惠活动实质化、透明化,真正让消费者受益,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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