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2月17日专电(记者 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了解到,该省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中规定,今后,老年人将在养老、医疗保健、生活服务、维权服务等5个方面享受优待政策,70岁以上老人乘公交及在省内旅游将全部免费。
《意见》规定,60岁至69岁的老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实行半价优惠,70岁以上的老人则免费乘坐;60岁以上的老人,除可免费参观各类科技馆、博物馆(院)及展览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外,凭《老年人优待证》,还可免费参观各类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省内各旅游区(点)对60岁至69岁的老年人实行门票减半,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门票全免;对70岁以上老年人患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补偿范围给予适当补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减免贫困老年人家庭病床出诊费;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及其他城乡困难老人参加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法院可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提供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
河南省还规定,对城市“三无”老人,在其申请后,可入住社会福利院享受集中供养。对实行居家养老的困难老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养老保障。对入住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贫困老人,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对百岁老年人实行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敬老补贴的政策。贫困老人去世后,经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准,免收火化费。
据介绍,截至2006年底,河南省60岁以上老年人共1165万人,占全省总人数的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