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2月20日电(记者 李丽静)河南省规定全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500米内只能设一家,附近要有适量的参保人群分布。
记者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月18日出台的《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规定,市级定点药店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上,药店要配备有执业药师(中药师)、从业药师(中药师)执业资格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驻店药师。从事药品经营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此外,定点药店还要具备及时供应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能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用药的咨询服务。
河南省规定,今后,凡申请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地理位置要设置合理,附近有适量的参保人群分布,原则上周围500米内没有其他定点药店,对参保人员较多、购药需求较大的区域,可适当增加定点数量。
与此同时,劳动部门还将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颁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发给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向社会公布并进行日常监督。对违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部门和经办机构可视情况分别给予取消定点资格、责令限期改正、解除协议、不予支付相关费用、暂停结算、扣减质量保证金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