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广军)2月23日,杨女士在开发区九州路办事处大赉店村一商店购买了一些袋装食品。其间,她看到该商店竟然出售一种将人民币图案设计到包装袋上的袋装食品。她知道使用人民币图案有着严格的规定,人民币图案是不能用到食品包装袋上的。
2月23日下午,杨女士与同学一起到淇河玩,途经大赉店村一商店时她买了一些食品。其间她发现该商店里出售一种被称作“开胃豆”的袋装小食品,这种食品的包装袋上印有人民币图案。杨女士知道,食品包装袋上印人民币图案是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于是杨女士就买了一袋这样的食品。当杨女士将自己买的“开胃豆”拿给记者看时,记者注意到,包装袋正反两面的图案与人民币正反两面的图案十分相似。杨女士说,她在该商店看到,这些食品包装袋上的人民币图案面值从1元至50元不等。商店的售货员也曾告诉过杨女士,这些食品主要是小孩子喜欢的食品,因为上面有“钱”,他们将这些食品称为“钱币食品”。记者发现,为了吸引孩子们的注意,不少商店都在销售这样的袋装食品。
据《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人民币图样的使用实行一事一批的审批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审批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申请的受理机构。而该食品包装袋上除了人民币图案外,厂址、厂名、生产日期等都没有,实在令消费者担忧。杨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采取措施,对此问题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