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符合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但这些现象却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方面,职工因劳累过度而满腹苦水;另一方面,很多人又为自己加班加点而暗自欣喜。这样的论调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如果休假,就被视为工作不积极,会被领导打入另册。”“我们单位可以带薪休假,可同事好像没有休假的习惯,我也不好意思去申请。”“我们有休假,但是却没时间,理由是没人顶替,活儿又不能停下来不干。”“在机关,‘讲奉献’的思想观念占主导地位,虽然很多人知道休假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大家却不好意思跟领导提休假的事。再说了,申请休假必须排队,赶上工作忙的时候,休假就会形同虚设。”
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劳动者享受不到就意味着权益受到了侵害。笔者认为完整意义上的休息不仅包括体力休息,而且还包括精神休息。为不让带薪休假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呼吁劳动者提高对这一权利的重视程度,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以敬业为由主动放弃休假,实际上是对自己正当权利的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