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晚9时40分左右,笔者和朋友一起去新区某医院买清开灵注射液,9支本来是25.92元,可是等到划价收费时,竟然莫名其妙地变成了26元,当询问结账人员为什么是26元时,她只是低着头,一言不发。等笔者和朋友过来取药,朋友问拿药的工作人员,对方也是不理不睬。
上过小学的人都知道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去四舍五入,实际收费应该是25.90元。8分钱虽然是小数,如果个别医院职工对前来买药的患者都是如此,积少成多,恐怕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吧。这部分钱的真正受益人是谁不言而喻,恐怕医院也很难保证这部分额外收入能够用于公益事业。当然对于很多人而言,这实在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但笔者认为,关键是看工作人员对人做事的态度。如果这种事情开了先河,其他单位纷纷仿效,争而为之,却没有人去追究,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陋习。就其本质而言,这种情况算不算是一种渎职,是以权谋私呢?
进一步而言,像国家发改委对酝酿中的药价“新政”征求意见,就是要求企业在产品的最小销售单位的包装盒上标示出厂价和零售价,给人民群众以实惠。可是,个别医院划价收费处的表现,就能表明这类政策执行还需要一个漫长过程。希望医院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人情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