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3月16日电(记者 刘大江)成都市精神病院原财务科长唐地勘、原出纳刘妙惠,利用职权侵吞精神病院伙食团20万元伙食费。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5年。
法院审理查明,唐地勘和刘妙惠分别是成都市精神病院原财务科长和出纳。据唐地勘交代,2003年8月,成都市精神病院将历年来精神病人伙食补贴结余款20万元转到伙食团账上。后来,领导又要求将这20万元伙食费暂时转出,存入精神病院在农业银行的账户。此时,她和刘妙惠商量,精神病院在建设银行的账户上还存有该院部分停薪留职人员的款项共有25万余元,而这笔钱很少有人知道。如果他们将这20万元以现金方式取出私分,再从建设银行的账户转20万元到农业银行账户,将很难被发现。两人一拍即合,2003年10月28日,在办公室里,两人将取出的20万元伙食费平分了。唐地勘交代,2003年,她和刘妙惠用这笔钱分别买了一套小户型住房。
2007年7月4日,侦查机关在调查市精神病院人员涉嫌挪用公款一事时,唐地勘和刘妙惠交代了侵吞20万元伙食费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