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家住鹤山区鹤壁集乡大闾寨村的村民秦有成因琐事与人发生口角,并将人殴打致死。妻子杨书连为帮助其逃避法律惩处,拿钱资助其逃跑。经淇滨区检察院立案监督,日前,法院一审以窝藏罪判处杨书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991年9月24日,秦有成在鹤壁集乡一饭店因喝酒与孙某发生口角,并将孙某殴打致死,案发后秦有成外逃。1993年3月的一天,其妻杨书连为其提供现金5万元帮助其逃匿,并伙同秦有成共同逃至山西省临汾市,后杨书连化名为杨七连。2005年5月,潜逃近14年的秦有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05年6月,淇滨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秦有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中,发现杨书连明知丈夫秦有成犯了罪,还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已涉嫌窝藏犯罪,遂书面通知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公安机关接到通知书后立案侦查,并于2007年5月在山西省将杨书连抓获归案。(赵宝仓 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