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3月20日电(记者 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宣判了一起特殊的抢劫案件。被告人蔡光伟采取胁迫手段,抢走他人网络游戏账号密码,被认定犯抢劫罪被判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0月,蔡光伟在互联网上玩网络游戏《梦幻西游》时遇到王跃进。王跃进在玩该游戏时积攒了一些游戏“装备”,并在网上叫卖自己的游戏账号和密码,二人商定以1500元的价格成交。蔡光伟要求王跃进到滁州市交易。王跃进与其女友从芜湖来到滁州市。当晚蔡光伟带彭某、占某到滁州市火车站附近的红星网吧门口见到王跃进。蔡光伟带着王跃进及其女友乘一辆出租车,彭某、占某乘一辆出租车,来到滁州市一处比较偏僻的地方。蔡光伟把王跃进单独喊到旁边,将写有“我把你带到这没有人的地方,你应该知道我想干什么了”等文字的手机交给王跃进看,对其实施威胁,索要游戏账号和密码。王跃进由于害怕,便同意交出游戏账号和密码。蔡光伟拿到账号和密码后,叫不知事情真相的彭某、占某陪着王跃进及其女友留在原地,自己去附近网吧,锁定了王跃进的游戏账号和密码。
法院认为,蔡光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手段劫取他人网络虚拟财产,该财产具有确定的财产属性和价值,可被人管理、支配、控制、利用,可视为“其他财产”,故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