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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任命厅级干部要过法律知识测试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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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2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拟任命厅级干部要过法律知识测试关
测试成绩及格以上者,方可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任命
李丽静

  新华社郑州3月23日电(记者 李丽静)记者23日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22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31位厅级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测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集中任命的省政府秘书长、厅(局)长、委员会主任等政府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据了解,只有此次测试成绩及格以上者,方可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任命。

  参加此次法律知识测试的拟任干部共31人,其中省人大常委会5人,省政府组成部门24人,法院、检察院共2人。

  考试结束后,拟任干部们表示,不论是在国家权力机关,还是在政府部门、法检两院任职,都需要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和较强的法制观念。大家都能认识到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的重要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政府部门和法检两院的工作者,既是法律的实施者,也是维护法律的示范者,法律水平的高低、法制观念的强弱,会直接影响到大家依法办事的水平和今后各项工作能否依法、高效、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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