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记者 李 菲)为进一步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功能,民政部研究制定了《2008年清明节宣传工作方案》,将2008年清明节的宣传主题确定为“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突出强调祭扫的方式和手段要文明、环保、健康,祭扫的环境和过程要安全、有序、和谐,使两者做到有机统一。
这是记者在此间召开的清明节工作安排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清明节成为全民放假日,为宣传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新风提供了良好机遇。各级政府民政部门要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活动,为殡葬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宣传区域上,以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城市为重点,发挥其在清明节群众祭扫相关工作中的垂范作用和辐射效应。
在宣传内容上,以“推新”为重点,大力宣传殡葬领域新的改革成就、新的惠民政策、新的服务措施、新的服务项目、新的典型事迹、新的工作理念,通过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殡葬、理解殡葬工作,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在宣传方式上,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创造性;在宣传组织上,以各级殡葬协会和殡葬服务单位为重点,充分利用殡葬协会作为民间组织和行业代表的有利条件,发挥其在人员、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
窦玉沛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宣传主题,参照民政部宣传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地清明节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各种贴近实际、具有良好引导作用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