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徐舒帆)“水费、租金、卫生费……各种费用我们都交齐了,小区还让交卫生抵押金,这让我很想不通。”日前,新区福田二区的商户李先生向记者反映。
据李先生讲述,他在福田二区租赁了一家商铺,并已向小区有关管理部门交纳了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等一系列费用,然而不久前他得到小区“底商”办公室的通知,让他再交纳500元的卫生抵押金。“我已经交纳了卫生费,而且小区卫生应该是大家共同遵守的,为什么还要单收商户的卫生抵押金?”对此李先生感到非常不理解。
就此问题,记者致电福田二区“底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里不少商户经常在租赁的商铺门外摆摊,继而影响到小区环境卫生,收取卫生抵押金正是为了制约商户“出门经营”。而对于收费依据,工作人员表示是按照小区和商户签订租赁协议的补充规定执行的。“其实收取商户卫生抵押金就是起一个制约作用,我们给交纳抵押金的商户开具了正式收据,这笔钱就是押金而已,最后还是要退还商户。”工作人员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