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自新的诉讼费收取办法实施以来,淇滨区人民法院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出发,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立案阶段实行便民政策,对生活无着或确有困难的群众,落实缓、减、免,适用缓交诉讼费用的当事人,缓交至开庭前7日或案件执行终结时止;对于普通案件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减半预交的办法,即在原诉讼费用的基础上减半收取。这些诉讼费用惠民政策的实施,确保了每一位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都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救助,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史彦军 运文静)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