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肖广军)3月29日,读者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新区某影楼拍摄了婚纱照,想要回剩余的数码底片,但影楼要求她以每张5元的价格购回。
随后,记者在多家影楼了解到,这种情况并不鲜见,每个影楼都会要求顾客付费购回数码底片。影楼用数码照相机给顾客拍照时,通常要多拍几张,以供顾客选择,但影楼又限制了顾客所选照片的数量,这就会产生大量剩余的数码底片。当顾客要求取回这些底片时,影楼或说这是有成本的,或说这是有版权的,或说这是有规定的……总之需要另收费。
当日,张女士和影楼谈好价格并付了24张照片的钱,她还想取回未冲洗的剩余数码底片,但是影楼要求必须另外交钱,每张20元。对此,张女士认为不合理,她觉得这些数码底片应该是自己的。影楼的工作人员却对她说:“我们可以在顾客确认不要时,当着顾客的面删除,但顾客要想取走就必须交钱,我们摄影师、化妆师的工作不能没有任何报酬吧?”没办法,张女士只好与影楼协商,最后以200元钱购回了40张数码底片。
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对此表示,对于剩余的底片再另行收费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如果事先有约定则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执行;如果事先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则可以视为消费者在接受婚纱拍摄等服务时支付了整套服务费用,即包含所有拍摄的照片及底片。影楼对剩余的照片或者底片再收费则属重复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