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孙 敏 张 凯)4月2日上午,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已于4月1日颁布了通告,在淇河干流全面实行春季禁渔。禁渔时间为今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
在规定的禁渔区范围内和禁渔期间,除特殊规定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科学研究需要,确需实施捕捞作业的,须报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批准。
禁渔区内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凡违反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通告要求:禁渔区内多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要大力宣传禁渔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界及渔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禁渔制度的落实。
4月~6月为淇河多种水生动物的繁殖期。禁渔制度的实行,对于保护产卵亲体和养护幼体,促进淇河的生态修复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此次我省与淇河同时实行春季禁渔的还有黄河干流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