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韩晓红)由于只是口头协议,发生纠纷后,装修公司百般狡辩,消费者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月8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他在家庭装修过程中遭遇的烦心事。
一个月前,李先生准备装修新房,于是他便到多家装修公司进行咨询,最后经过比较选择了一家装修公司。经与装修公司协商,从购买装修材料到装修都由这家公司来负责。当时,他跟装修公司协商的是包工包料,购买装修材料时,正赶上单位有事,他十几天都没到新房看一看。4月初,他到新房一看,发现装修公司购买的装修材料不是他原来与装修公司协商的材料,并且在装修过程中,房间里的一些细节问题处理得也不好,他很不满意。但是,由于之前他与装修公司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只是口头说了说,他与装修公司理论时这家装修公司百般狡辩,还推脱责任。看着已经快装修好的新房,想着已经付过的装修款,李先生有苦难言。
天气转暖,又到了家庭装修的旺季。市工商局“12315”提醒消费者,装修旺季更应注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消费者装修新房时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装修公司,一定要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内容要尽量详细,交付款项要和装修工程进度一致,还要索要交款票据等。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春季装修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如大量使用木质材料,要注意开裂、变形,最好选购含水率在13%以内的木质材料;春天气候干燥,家庭和写字楼装修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爆和防毒;在选择、安装和使用灯具时,不仅要看是否美观,还要检查是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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