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鹤壁新闻/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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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1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岗职工开证明
工厂竟收“盖章费”

晚报记者 刘善新

  4月9日,山城区鹿楼乡下岗工人高先生向晚报反映,因为要开具一份证明,他到原单位加盖公章,没想到工厂竟然要收取他10元“盖章费”,并称不交钱决不盖章。“我一个下岗工人,靠政府的‘低保’才得以生活,单位出证明本是分内的事儿,为啥还要收我们的钱?”

  下岗工人:

  盖公章遭遇强收费

  据高先生介绍,他是市化肥厂下岗工人,因为开具证明的事已经被原单位工作人员收取了两次“盖章费”。第一次是在去年,因为要申请“低保”,需要他在下岗单位开具一份证明,可当他找到厂里的时候,工厂办事人员却要他交2元所谓的“盖章费”,因为事情紧迫,看到收钱不多,高先生就选择了沉默,交钱了事。前几天,高先生又要开具一份证明,他就再次找到原单位,令高先生没想到的是,这次“盖章费”竟涨了价,工厂办事人员要收取10元“盖章费”才给办。对此高先生非常郁闷,“工厂为本单位下岗职工开证明应该是分内的事情,收取费用本就不该,没想到他们还不断涨价”,高先生说,更为离谱的是,工厂不仅不说理由,而且在收费后也不给开发票或收据。

  记者了解到,高先生遇到的情况并非个案,这家工厂在为职工开具证明时基本是“雁过拔毛”,在记者采访到的原鹤壁市化肥厂的12名下岗职工中,全部被工厂办事人员收取过“盖章费”。

  一位张姓师傅告诉记者:“仅我们1998年下岗的职工就有500多人,他们借此应该收了不少钱。”另一位姓刘的师傅更是气愤地质问:“收了钱又不给发票,这些钱到底谁收了?又用来做什么了?”

  工厂:

  无经费只得收费

  下岗职工需要单位开证明,盖上单位公章,为什么要收取10元的“盖章费”?收费后又为什么不开发票或收据?带着这些问题,4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原鹤壁市化肥厂了解情况。

  按照高先生等人的指点,记者找到了负责原市化肥厂“盖章”的王姓办事员。但这名办事员称此事他“不清楚”,对记者提到的问题一概不知,也拒绝接受采访。

  无奈,记者又来到鹤壁市宝马化肥厂,在该厂行政科,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鹤壁市化肥厂前几年已重组为鹤壁市宝马化肥厂,目前,老化肥厂遗留问题较多,很多人也不愿管,但现在有一个负责厂内澡堂的王先生接管。这名工作人员说,接管老化肥厂遗留事务并没有什么办公经费,就连纸张和印油也是王先生自己购买的,之所以收取“盖章费”也是无奈。他还称,收取这些钱都是为了更好地为老化肥厂下岗职工服务,并没有用于其他。

  物价部门:

  无证收费属违法

  记者从市物价主管部门了解到,任何收费项目,都需要到相应的物价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在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之前,任何收费均属违法乱收费行为。如果市民在办理证件需要盖章时,遇到工作单位或社区有收费行为,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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