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鹤壁新闻/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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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米路段竟有154条小广告
价格调节基金
征收标准是啥?
买二手车需要
注意哪些问题
通信线路两次遭盗割
电缆被盗
电话不通
“谁‘克隆’了我的身份证?”
此处树木被毁坏
新手机内
存电话号码
工商调解
无条件更换
连夜抢修路灯 及时送来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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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1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价格调节基金
征收标准是啥?


  4月16日,山城区王先生来电反映:他在山城区红旗街开了一家餐馆。近日,有执法人员按季度向餐馆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他不太了解情况,想知道价格调节基金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市发改委回复: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鹤政〔2005〕20号文件),宾馆、旅店业、招待所月营业额在1万元以上的住宿营业单位,价格调节基金按营业收入的5%降为1%计征,月营业额在2万元以上的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按营业收入的1%降为0.5%计征,价格调节基金由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直接征收,征收方式可按月、季度、年来征收。

  晚报记者 刘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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