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徐舒帆)“我下岗后经营了一家小卖店,4月份的营业收入比较低,到目前还不足1000元,我想知道有关部门对于我们这些做小生意的人是否还有新的优惠政策。”昨日,新区鹤翔西区的商户张女士对记者说。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从今年4月份起,税务部门已经调高营业税起征点至3000元,月营业额不足3000元的纳税者,将不再缴纳营业税。我市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来的市区月营业额1500元,两县和农村月营业额1000元,统一提高为月营业额3000元,新的营业税起征点适用于城市和农村。此次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使个体工商户及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等纳税人明显受益。
调高营业税起征点免除了收入较少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新政策执行后,我市有773户纳税人可享受到此优惠政策,地税部门每年减收税款94.24万元,其中营业税减收86.71万元,城建税减收4.93万元,教育费附加减收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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