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郝亚琳)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白酒进行的质量监督抽查显示,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0.9%。
此次抽查对白酒产品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以及标签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33家企业生产的3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抽查中发现,安徽皖西舒州酒厂生产的舒州牌精品大曲酒,浙江杭州湾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村夫牌宁波大曲白酒,昆明市官渡区六甲青龙酒厂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云南省楚雄花果山酒厂生产的正升牌大米酒,楚雄市树苴乡二街酒厂生产的土坛酒,辽宁努尔哈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努尔哈赤牌努尔哈赤酒质量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