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赵先生来电反映:他于去年11月份买了一辆面包车,买车时听说可以报停养路费。买车至今,他的车多半时间闲置,却仍要缴纳养路费。他想进行报停申请,却又听说不能再报停了。他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规定。
新区交通规费征收大厅回复:从今年2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取消了养路费报停制度。取消报停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一是报停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漏征现象严重,在执行过程中问题较多,不宜继续保留;二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无法正常行驶的车辆设置了停征登记制度,既体现出了以人为本,又能使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适用于停征登记制度的情况有:车辆被盗、被抢;车辆被封存、扣押等。
晚报记者 孙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