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邓少华 实习生 栗 和)我市今年将启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即日起,开始征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有意参加改造的房屋原产权单位,可在2008年5月31日前向市建设局申报。
据介绍,今年参加完成的项目将享受改造奖励资金及优惠政策。奖励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即综合考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在气候区、改造工作量、节能效果和实施进度等多种因素以及相应的权重。奖励资金数额在36元/㎡~54元/㎡之间;市财政补贴20元/㎡;剩余部分由房屋原产权单位和住户承担。
凡符合以下条件,本单位有改造意愿的均可申报:未做节能且为正常使用年限内的非节能居住建筑;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的居住建筑;按《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判定,达不到该标准要求的居住建筑。
申报办法及程序:凡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由房屋原产权单位在2008年5月31日前向市建设局科教科申报,并填写《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在市建设局网站(http://www.hbsjs.gov.cn/)下载。通过省、市相关部门审核后,即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