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肖广军)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以下简称参保职工)需要注意了,我市医保门诊长期慢性病鉴定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此工作将于5月30日截止。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列入长期慢性病的共有18种情况,分别是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肺结核、Ⅱ期及以上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股骨头坏死、重度精神病、各类恶性肿瘤的放疗和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再生障碍性贫血、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以及肾、骨、骨髓等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药物。
有上述情况的参保职工,准备齐全申请病种相关病史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等材料后,送交本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统一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将办理“长期慢性病门诊就医证”,该证到期后须于每年1月1日至1月30日进行审验。
线索提供:王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