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鹤壁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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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1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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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韩晓红 实习生刘扬收集整理

  谈笑风生:大家好,前一段时间关于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的事件经常见诸报端,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事件,责任应该由谁来负呢?这一问题牵挂着几乎所有父母的心,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

  胡桃夹子:这还用讨论吗?肯定是学校的责任啊!把孩子交给学校属于监护权临时转移,学校此时就成为孩子的临时监护人,所以,一切责任由学校来负。

  海澜: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主要责任还是要学生自己来负,学生在校期间受伤主要还是自己的问题,比如说同学之间打闹之类的,与学校没太大关系。学校一般都有相关的规定不许打架,所以责任主要还是应该在学生。

  随风:这种事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如果是学校疏于管理造成的,责任肯定在学校。要是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又怎么能怪得了学校呢?

  会飞的树叶: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学校因疏于管理,负有主要责任,可学生作为行为主体自身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谈笑风生:随风的话提醒了我,前段时间我记得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说是一名高中生在逃课期间受伤,这种情况责任在谁呢?谁又该负主要责任呢?

  海澜:我觉得应该是自己负责吧!学校在纪律手册上提到:不守纪律,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随风:各负一半的责任。毕竟是学生自己逃课,总不能全怪到学校的身上。

  会飞的树叶:我也认为应该是学生自己负责,本身逃课就不对,出现了意外,怎么能让学校承担责任呢?

  谈笑风生:那同学之间由于打闹受伤,责任谁负呢?

  会飞的树叶:三方都有责任,伤害同学一方负主要责任,学校负次要责任,受伤一方也有自身的过失。

  海澜:你这不是各打五十大板吗?既然是同学之间打闹造成的,就应该是致人受伤的同学负全责啊!

  胡桃夹子:学校和致人受伤的同学都有责任,不过学校的责任相对来说轻一些,毕竟学校里的老师不可能24小时看着你不是?

  谈笑风生:看来大家各有各的看法,如果事情已经发生了,孩子受伤以后的赔偿问题又该找谁呢?

  胡桃夹子:这就要看什么情况了,要是学校监管问题的话,肯定应该是学校赔偿,要是同学之间打闹造成的话,就要学生和学校共同赔偿。

  海澜:那也得看看是怎么受的伤,要是不关学校的事,那就跟学校没关系了。要是学校设施不安全出问题就应该由学校来赔偿,这和受伤的人有关系,该谁赔偿这得因情况而论。

  会飞的树叶:赔偿的话,学生有保险,应当首先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还不足以支付费用,还可以向学校索赔。

  随风:关于赔偿的问题,我觉得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海澜:听说现在的家长对学校还是比较宽容的,一般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因为孩子还要在学校上学嘛。呵呵!

  谈笑风生:孩子毕竟是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完全的约束力,怎样才能让孩子远离伤害呢?大家都来出出主意呀!

  胡桃夹子:俗话说,防患于未然。我觉得只要学校做好保护措施,很多意外还是可以避免的。

  海澜:社会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使学生能绷紧安全这根弦。

  会飞的树叶:还有学生家长平时更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如果自己的孩子把别人打伤了,或者不小心自己弄伤了自己,家长也是要负责的,因为你是监护人。

  谈笑风生:谢谢大家谈了这么多谁该负责任的问题。其实,让“伤害”远离孩子,让不该发生的悲剧不再发生才是最重要的。希望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参与,让孩子安全愉快地度过美好的学生时代。

  (晚报记者韩晓红 实习生刘扬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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