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肖广军)5月21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鉴于受灾地区多为农民工输出地,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积极行动,认真做好来自地震灾区农民工的有关工作,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
汶川地震发生后,市劳动部门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清查我市各个用人单位来自灾区的务工人员人数、基本情况及其家庭受灾情况。劳动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灾区务工人员休假返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对确实需要返乡的来自灾区的务工人员,今年未享受带薪年休假而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尽量给予安排;申请探亲假期的,国有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安排,并按照规定报销旅途车船费,有条件的非国有单位可参照国家有关探亲假的规定落实。灾区务工人员直系亲属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丧假,并按照规定给予必要的路程假。
线索提供:王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