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特别关注
上一版3  4下一版  
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
四川灾区困难群众补助金救济粮即将发放
四川汶川大地震
已造成62664人遇难
青川发生6.4级余震
汶川地震
重灾区绵阳
277个乡镇
全面恢复通信
造成全国2380座水库出险
义卖筹善款 真情送灾区
灾后重逢
108名地震灾区伤员转至安徽合肥接受治疗
      
版面导航  
上一期  
      
下一篇4  
2008 年 5 月 2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纪委等五部委联合召开会议
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

李亚杰

  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李亚杰)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24日联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工作。

  为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工作,会议经过研究,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有关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部。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分工负责,履行各自职责,又密切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及其市(地、州)、县(市、区)和乡(镇),要层层建立监管机制,形成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体系,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尽快出台一批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规章制度。要抓紧制定出台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关于抗震救灾物资分配办法、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纪律规定、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公示办法、关于抗震救灾物资采购规定等规章制度,经审议后,尽快公布实施。各部门要分别梳理以往关于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法规制度,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监督和纪律检查。强化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加大公开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阶段性审计情况。对发现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致使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篇4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