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前夕,鹤壁市鹤城公证处接待了一对年逾八旬的老人,他们深明大义,看不惯眼下土葬方式,对老人死后子女们大操大办,大摆宴席,购置坟茔,修坟立墓的做法非常反感,要求办理遗嘱公证,用于安排后事,破除封建迷信,倡导文明新风。
两位老人都是退休干部, 高风亮节,时常把国家、社会和家庭其他成员的利益放在心上。他们说:“我们有四个子女,都很孝顺,我们只图活着时子女们多尽孝心,反对在我们死后铺张浪费,为我们修坟立墓,死人占活人田,借我们的名义乱收人礼金,毁掉我们一世英名。我们要求丧事从简,死后迅速火化。子女一律不准留我们的骨灰。”老人的一席话深深地打动了公证员,公证员为二位老人起草了一份充满时代文明气息的遗嘱,并办理了公证。 老人拉着公证员的手,希望公证员在他们去世后主持公道,公证员愉快地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老人的遗嘱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体现了厚养薄葬的社会理念,彰显了现代文明,是我们应该积极推广的。
(许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