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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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6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发区严禁焚烧秸秆和占道打场晒粮
焚烧秸秆者罚款一万元

卫 珩 通讯员 涂志国

  晚报讯(记者 卫 珩 通讯员 涂志国)麦收季节已经来临,为保证新区空气质量和道路畅通,开发区管委会发出通告,全面启动严禁焚烧秸秆和占用城市道路打场晒粮工作。

  通告指出,新区范围内的公路和城市道路均属国家所有,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占用和污染、破坏。不准在新区道路和道路绿化带内以及街道树木附近堆放各种秸秆、杂物。严禁在新区道路上打场晒粮。

  麦收期间,公安、交通、交警、城管、环卫等有关部门联动,相关部门昼夜巡查,对违反通告在新区道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秸秆者,城管部门将通知其限期清理,逾期将强行清理,对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予以严惩。

  记者在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到,各办事处、公安、交警、城管、环卫等部门已实行昼夜巡查,一旦发现焚烧秸秆和在新区主干道上打场晒粮设置障碍者将严肃处理。每发现一起焚烧秸秆的,罚款1万元,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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