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肖广军)6月13日,省人民政府批准《鹤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印发施行,由此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经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不懈努力,《鹤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于6月13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印发施行。该《暂行办法》本着低交费、广覆盖的原则,旨在解决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力保基金安全,并改进服务方法,完善服务管理,切实搞好部门配合,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努力解决好广大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