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邓少华 通讯员 董会举)6月13日上午,和往常一样,山城区的王先生将一块蜂窝煤放进煤球炉中。10分钟左右,只听“嘭”的一声,王先生再回头时已经是满地碎煤屑,一些餐具也被炸坏了。6月16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为了补偿王先生的经济损失,煤球厂对王先生“无责赔偿”200元。
据王先生介绍,他放进煤球炉的蜂窝煤是在某煤球厂购买的,当时共购买了二三百块,已经烧了一部分。以前从未出现异常,发生爆炸的蜂窝煤外表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经工商部门调查,该煤球生产厂确实向王先生出售过煤球,但厂方拒绝为此次事故承担责任。厂方认为,没有证据证明爆炸的煤球是出自于他们厂,在此期间王先生也曾在其他煤球厂买过煤球,况且煤球炉爆炸的原因也未必是煤球的问题。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为了补偿王先生的经济损失,最终煤球厂同意对此事“无责赔偿”200元。
据工商人员介绍,煤球炉发生爆炸有可能是煤球燃烧不充分,炉内、室内可燃气体增多从而导致爆炸,因此建议使用煤球炉的市民一定要注意开窗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