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7月1日电(记者 程士华)安徽合肥一储户在存款莫名其妙丢失且银行无法提供监控录像的情况下,就到法院起诉了这家银行。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银行承担部分责任,赔偿储户丢失存款中的一部分。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闫某在徽商银行合肥分行下属双岗支行办理了银行卡,并设定了密码。后闫某多次办理了存取款交易。2008年3月20日,闫某发现卡内余额与自己的存款不符,经核查发现,其存款在徽商银行合肥分行所属的一处支行自动取款机(ATM)上,被分5次支取了12500元。
法院认为,闫某个人账户信息及交易密码等均存储于其银行卡中,持卡人对卡及密码负有保管和保密义务。任何人掌握了银行卡及交易密码就可以不通过银行柜台,而直接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由于闫某存款是被他人用银行卡及交易密码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的,且闫某不能证明该卡和交易密码从未丢失和泄露。
综合各方证据,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