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邓少华 实习生 申 贺)本人不露面,只凭一份假汇款凭条传真就从我市一金属镁企业骗走了价值14.8万元的货物。7月21日,该犯罪嫌疑人焦某被淇滨公安分局依法移送起诉。
2008年2月22日,淇滨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我市一金属镁企业报案称:一个自称“李双喜”的人于2008年2月18日用传真方式与公司签订合同购买5吨纯镁粉,公司在收到汇款凭条传真后,将价值14.8万元的纯镁粉按收货地址进行了发送,到现在也未收到货款,经核查后发现汇款凭条是伪造的。
接到报案后,淇滨公安分局立即对案件进行侦查。由于厂方从未与“李双喜”见过面,无法提供任何嫌疑人体貌特征等情况,与企业联系的一个传真号经查也是利用假身份证办理的小灵通号,案发后已停止使用,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办案民警及时转变侦破工作思路,由原来的以人找物变为以物找人,对运送5吨镁粉的物流公司进行顺线追踪。
通过对物流公司、货运司机的走访,警方发现嫌疑人没有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址接货,而是让货运司机提前在临时定的地点交货,并多次倒货隐匿行踪。办案民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体貌及口音等特征后,重点对点击互联网该金属镁广告网页的访客进行了分析,最后将嫌疑人锁定在河北邢台一带,并与当地警方联系进行案件串并,以购买大量纯镁粉为诱饵,在网上发布求购信息,对可能销赃的渠道予以控制。最后犯罪嫌疑人焦某终于浮出水面。
2008年3月1日,在邢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隐藏在自己家中的焦某被一举抓获。经过对焦某的突审,焦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3月2日,焦某因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线索提供:曹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