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是在鹤壁的一个小山村度过的。那时的文化生活很贫乏,偶尔能看上一场露天电影,除此之外就只是看父亲买的小人书了。
与文化生活一样贫乏的,还有物质生活。那时家里有祖母、父母、我们姊妹四个共七口人,全靠父亲一人微薄的工资生活。母亲常年有病,后来二姐也生病,本就拮据的日子,因为两个病人的药费支出而越发艰难。记忆中,每年春天都要靠米糠、红薯渣(红薯磨过淀粉后剩下的残渣)拌着红薯面蒸的窝头充饥。虽然如此,父亲每次到鹤壁开会或办事,很少带吃的,却总会给我们买小人书回来。大多是一本,有时会有两本。每每看到父亲从背包里拿出小人书时,就是我们姊妹几个最快乐的时刻。
那时“文革”还没有结束,功课不多,学习负担也不重,课余时间除了和小朋友玩游戏、帮家里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剩下的时间就反复地看那些小人书。就在这以看故事为目的的反复阅读中,我渐渐知道了怎样做人,明白了善恶,养成了爱憎分明的性格,并影响到了我现在的检察官生涯。与此同时,在不知不觉间,也积累了一些汉语知识,在参加高考时,我平时下工夫最少的语文,竟考出了自己各门功课的最高分,在全校考生中也是最高的。
儿时的小人书,给我艰涩的童年带来了欢乐,也滋润了儿时稚嫩的心田。40多年过去了,那些小人书因多次搬家已全部丢失,但父亲从背包里掏小人书和自己看小人书的情景,仍深藏在我的记忆里。
感谢父亲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给我买的小人书。儿时我读的是小人书中讲述的故事,现在回味出的是父亲对儿子那份沉甸甸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