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刘善新)7月29日,记者从市审计局获悉,目前,我市共产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活动告一段落,全市党员自愿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缴管理情况比较规范,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据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审计局对我市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两次跟踪审计,主要是对“特殊党费”交纳、汇缴情况的审计和“特殊党费”收据管理及开具情况的审计,检查“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发生的费用列支情况,以确保“特殊党费”及时足额汇缴中央组织部。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做到了专款专用。截止到2008年7月18日,我市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交费总人数45354人,其中交1000元及以上人数1567人。市委组织部共接收“特殊党费”782.17万元,其中:市本级551.63万元,浚县86.14万元,淇县72.91万元,淇滨区27.89万元,山城区22.46万元,鹤山区20.25万元,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0.89万元。“特殊党费”总支出778.31万元,其中:上缴中央组织部573.91万元,上缴省委组织部204.40万元;“特殊党费”结余3.86万元。
为加强“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市委组织部抽调专门人员设立了交费接待处,接收全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交纳的“特殊党费”,指定专门科室负责管理和上缴工作,审计中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